各位老师🕵🏼♂️:
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《2015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》(宝基字〔2015〕1号)和《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“《实施细则》”)(见附件)有关规定,现将2015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💨🥼:
一、申报对象及评选条件和程序
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对象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🧮。宝钢优秀教师奖的具体申报条件、程序等详见《实施细则》。
各相关杏运限申报推荐1名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。
三、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
1.推荐函1份(对人选情况🧑🏿、推荐意见等进行说明)。
2.《宝钢优秀教师评审表》一式三份(A4纸正反两面下载打印👨🏻🎨,勿擅改格式),评审表中须分别粘贴彩色照片🥚。
3.另附彩色免冠2寸证件照1张(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楷体注明学校和姓名)🟥。
4.相关佐证材料一份(评审表中列举的科研项目🛷、获奖🦈、专利及科研成果的证明复印件,成果著作类只需封面、目录和论文首页📫,以上均双面复印)。
5. 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一览表(Excel电子表格)
以上材料于2015年6月12日前报人事处🙉,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🫖。
联系人:孟得华
电话:55270660
邮箱: 附件1宝钢奖实施细则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