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🏄🏽♀️、各位同学🥻: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🛡,促进学风建设,表彰先进典型,引领我院学生奋发向上🤦🏿🙆🏼♀️,结合我院实际,现面向全院评选“学风标兵”、“优秀学风示范寝室”、“优秀学风示范集体”、“学风建设优秀指导教师”、“优秀学士导师”和“育人工作突出贡献奖”。
一💘、 评选办法
详见《杏运“学风标兵”、“优秀学风示范寝室”、“优秀学风示范集体”、“学风建设优秀指导教师”、“优秀学士导师”和“育人工作突出贡献奖”的评选办法》(附件1)
二、 评选时间
2019年12月13日——2019年12日26日
三、 评选流程
1. 申报💆🏻♀️:2019年12月13日—2019年12月19日
由参加评选的个人🧗♀️、集体向杏运辅导员处递交《杏运“学风标兵”申请表》(附件2)、《杏运优秀学风示范寝室申请表》(附件3)、《杏运优秀学风示范集体申请表》(附件4)、《杏运优秀学士导师申请表》(附件5)、和《杏运育人工作突出贡献奖申请表》(附件6)。
2.评审🤸🏿♀️:2019年12月20日-2019年12月26日
预审👨:2019年12月20日😳,杏运进行材料预审🧘🏼♀️,向评审委员会上交预审材料及相关汇总表(附件7),产生初审结果。
答辩:2019年12月23日—2019年12月25日,通过初审的“学风标兵”★、“优秀学风示范寝室”和“优秀学风示范集体”参加集中答辩🫠,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终审👨🏻🍼:2019年12月26日,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。
3.公示:评审结果在杏运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🩰。
附件1:杏运“学习标兵”、“优秀学风示范寝室”、“示范班集体”🧏🏻、“优秀指导教师”、“优秀学士导师”和“育人工作突出贡献奖”的评选办法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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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2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