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杏运(部)🦹🏽♂️:
为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🦻🏽,促进优秀人才成长🥟,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👨🏻🏭🎟,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并出资设立了“晨光计划”项目,支持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开展科学研究。项目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实施。为做好2024年“晨光计划”项目的申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🙅🏽♀️:
一、“晨光计划”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(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)、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👨🔬、副高级及以下职称,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🦂。
二、“晨光计划”项目分为A类、B类,A类为本市本科院校,B类为本市高职高专院校及民办高校📵。
三、“晨光计划”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类👱🏿♂️。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,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。项目经费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✝️。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24个月👥。
四、“晨光计划”在A类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中设立“艺术学”专项。“艺术学”专项实行单独成组答辩的评审方式🧏🏼♂️,用于鼓励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🍀、艺术创作研究,展演交流🚨,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、专著🙋🏽♀️、音像制品等成果。根据新版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》🚶🏻➡️,在“艺术学”门类下设有本科专业的A类学校👩🏻✈️,可在限额外增加1项“艺术学”专项申报额度👌🏽,同时在限额内也可选择申报“艺术学”专项。其他A类学校也可以在限额内选择申报“艺术学”专项。
五🪬、“晨光计划”项目实行限额申报🦑📆。
六、学校应在校内进行“事前公告,事后公示”🫶🏽,附件1、晨光申请汇总表.xlsx